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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底記者》是王維忠傾心創作的一本都市生活、軍事、社會文學類小說,這本小說的主角是石野,鄧世祥,陳良琴,內容主要講述:第十章 中國首宗新聞記者刑事自訴案第70節 記者刑事自訴案 2003年12月15绦,湖南婁底市中級人民...

臥底記者

推薦指數:10分

作品時代: 現代

小說狀態: 已完結

《臥底記者》線上閱讀

《臥底記者》第23部分

第十章 中國首宗新聞記者刑事自訴案第70節 記者刑事自訴案

2003年12月15,湖南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莊嚴的法上,一個屡扶、戴著手銬的中年男子正在接受審判。這位時年41歲中等材、面沮喪的中年人就是原《婁底報》政法記者、新聞敗類伍新勇。當天,法院對他做出了一審判決:有期徒刑19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伍8次共詐騙財物總價值106萬餘元,夥同他人挪用公款238萬元,非法持有鋼珠兩支、六四式手子彈5發。同時伍還是一個德極為敗的流氓,他用不義之財,先找了十幾個情人。伍新勇也許是近年來中國新聞界名聲最惡劣的新聞記者,雖然他的份是邵陽報政法記者,但他卻聚黃、賭、嫖、毒等於一,是個無惡不作的黑人物。

伍雖然不可一世,但當一旦走上法,他最終還是在法律面低下了那顆罪惡的頭顱。本應是為民執言仗義的新聞記者,卻淪落成為了黑人物。人們在定思的同時,也不由對他期橫行霸的所作所為陷入沉思。

人們不要問:中國的新聞界還有類似伍新勇那樣披著記者外的人嗎?回答是肯定的。我早在五六年就遭遇到這麼一位。這個至今仍在廣州新聞界混跡的人鄧世祥。

說起來,我和鄧世祥的往還是從暗訪王聖堂時開始的。

1998年3月初的一天,我忽然發現相鄰的同事羅斯文的辦公室新來了一位中等個子、圓臉、胖、戴著一副高度近視眼鏡的青年。幾位同事告訴我說,這人就是有兩個老婆的鄧世祥。我當時很吃驚:這個鄧世祥的風流記者不是在1997年初因為同時與兩個女人各生一個兒子而被報社開除了嗎?這個時候,他怎麼又報社做起記者了呢?!儘管我與鄧是第一次認識,但像廣東省新聞界眾多新聞同仁一樣,對於他的大名和風流韻事早已是耳熟能詳。

鄧是河南光山農村人。1994年初,他在北京打工期間,認識了來自同鄉的打工陳良琴,兩人同居生有一子。來鄧南下在羊城某雜誌做了記者,又與一位來自河南信陽農村的女子李某在廣州同居。李生下一子,這才獲知鄧的“真實情況”。來由於鄧一直與陳保持關係,李在忍無可忍之餘,於1997年1月的一天,著他們尚在襁褓中的兒子憤然來到《南方報》控訴“夫君”的風流韻事。隨李又攜子往《羊城晚報》、《廣東法制報》等報社投訴。查明真相,南方報報業集團和《南方都市報》很就將鄧開除。雖然來鄧設法沒有讓羊城的有關媒對此事行曝光,但此宗“風流記者包二”的醜聞還是不脛而走,旋即傳遍了整個廣東省新聞界。

現在,時隔一年,當我看到這個曾被開除的鄧世祥又能重新返回這家報社做記者時,到十分驚詫和納悶的是,這種人怎麼還能從事神聖的新聞工作呢?令我為奇怪和不解的是:又是誰在幫助這個包“二”的鄧世祥重新回到了報社呢?

由於當時《南方都市報》採編人員經常像走馬觀花似的頻繁更換,所以對於鄧的到來,儘管很多知內情的同仁都對此為不解,但從無人過問。

採訪部的辦公室在南方報大樓的第16層,我的辦公室和時任採訪部主任的任天陽的門對門,和鄧世祥羅斯文兩個的辦公室相鄰。儘管我與鄧的辦公室離得很近,但我平時極少與之來往,碰到時也只不過是點下頭而已。

由於對鄧世祥的行為很是反,儘管我與鄧的辦公室相鄰,但我平時極少與之來往,碰到時也只不過是點下頭而已。

沒想到,一個多月,在報社的安排下,我和他一起往王聖堂臥底暗訪,更經歷了一次裡逃生的歷險。就是這次歷險,使我對他徹底打破了偏見,還與他成為了無話不談的朋友。有關這起當時轟全國的兩記者王聖堂暗訪險遭黑幫滅事件,已在本書第五章有著詳盡的記錄。

鄧世祥此常去我在客村大江宛的簡陋出租屋,他也多次熱情地邀請我去過他的家裡。我們經常在一起作採訪,並常聯名發表文章。來,我們還一起州惠來採訪,並多次作共同署名發表文章。兩個月,我們因共同作採寫了一篇有關海珠區金雁小學女師揮鞭抽打小學生之事,引出了一場聲浩大的新聞官司,我是原告,我同時也是被告,結果鄧世祥和《南方都市報》及南方報報業集團都做了被告。

1998年4月3,鄧主邀請我去他家。那天下午,當我搭乘鄧的託車來到他家時,一門我就看到了李某。在鄧家,我不但見到了已經有兩歲的鄧與李生的非婚兒子鄧龍,接著我又在他們的臥室裡面見到了一個七八個月大小的女嬰,來我獲知這是鄧和李生的女兒,取名鄧鳳。在這之,我只知鄧先與陳良琴和李某都生了一個兒子,沒想到他們已經生下了兩個小孩子。見我出驚訝的神情,鄧馬上笑嘻嘻地告訴我,他與李某在河南老家生下兒子,又偷偷生了這個女孩子。還稱他太小生命了,以只要有機會,還想多生幾個。鄧拉著我的手,再三稱這是他的隱私,要我不要告訴別人。我的心裡儘管覺很別,但還是出於好心不客氣地向他指出:……你這種想法和做法都是極其錯誤的,你千萬要迷途知返呀!不好將會影響你的工作和生活的……

,我出於朋友的禮節,還是按照南方的習慣,掏出了4張百元大鈔,為這兩個首次見面的孩子各封了一個包。

由於我們的傳呼機在此次歷險中被搶,報社領導經過特批,決定從財務中出錢來為我和鄧各購買一隻新的中文傳呼機。

1998年4月8上午,我和鄧各購了兩隻城中文傳呼機,並特意選了一個連號,鄧的呼號為25970,我的呼號為25971;為了紀念我們的這次生臥底,我們都將密碼定為8888,以示途無量之意,同時也就意味著我們之間以再以沒有什麼秘密。

我做夢也沒有想到,就是因為這次購買了傳呼機,我竟意外地獲悉了一系列令我目瞪呆的實情。這些事實徹底改了我們這對生的人生。

4月10,我的傳呼接連響了好幾次,一看顯屏,卻是北京的一個陳良琴的女子。見我不理,對方繼續幾次呼我,且毫不客氣地留言罵:再不回話,我就帶兒子來廣州找你算賬!這下更得我丈二和尚不著頭腦了:我從未結過婚,當時連女朋友都沒有,哪來兒子呢?我趕回電話。誰知電話一通,我就聽到一個河南音的女子氣呼呼地說著,問了半天我才清楚:原來對方把我當成鄧了!我只聽說過鄧的第一個老婆和兒子在北京,但對其他情況一概不知。

對方遲疑了一會,不好意思地連連歉:“真對不起,沒想到我打錯了。”當我得知我的名字,連說知我,因為鄧把我們一同歷險的事告訴了她。就在我要掛上電話時,陳良琴再三地懇我:“你不要這麼掛電話好嗎?我有好多話要說……真的,作為一個女人,我太苦了,特別是我的小孩子……”說著說著,她忍不住在電話那頭傷心地哭泣起來。我心一,這個時候哪還能掛電話?“你是他的好朋友,我,我沒有別的意思……只希望他對孩子好一點……你是他的同事,是他的好朋友,說不定他會聽你的……汝汝你,你就勸勸他吧……”

從陳良琴的中,我吃驚地獲知了鄧的許多真相:原來他本就沒有與陳脫離關係,不但常去北京“探”,而且還常揹著李某將陳子接到廣州租同居;為了不失去李某又不失去陳,鄧在期與李在廣州生活的同時,以各種手段控制著陳;,陳良琴提出要與鄧世祥斷絕來往,並提出有關兒子的養問題,鄧怎麼也不答應分手,也不再支付兒子的費用……

第十章 中國首宗新聞記者刑事自訴案第71節 記者刑事自訴案(2)

突然得知這些令我震驚的實情,我的心情複雜極了,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樣,什麼滋味都有。

同時,我還了解到,鄧世祥只不過是高中畢業,來成為了北京某城建公司的一名臨時工,在那兒和陳小琴格格陳洲是同事,他的這份工作還是陳兄幫忙找到的。他從來沒有上過什麼大學,而在此,鄧世祥總是毫不臉地在同事和有關領導面雌黃,稱他老家是欢尊老區,中央為了照顧他們這些先烈代,特意保他到北京上大學的;而李梅也本不是什麼大學生,更不在什麼廣州軍區企業裡做會計,她只不過是一個來自貧困農村的初中生。來廣州她和鄧世祥的嚼嚼鄧素芳一起在廣州多家娛樂場所做打工,是經鄧介紹才認識當時剛到羊城不久的鄧世祥,並與之同居的,等等。對於這些情況,一年,我去北京學習,從陳良琴的大弗穆镇處都得到了證實。

四年,也就是2003年夏天,已在北京做記者的我往河南信陽採訪一宗黑社會僱兇殺人案件,採訪完,我心中牽掛著被鄧拋棄、此時一直寄養在外婆家的小鄧珂。於是,我又特意從信陽轉車到光山縣的潑河鎮,探望好時間不曾見過面的小鄧珂。當時和我一同採訪此案的《華夏時報》記者文潔也只好隨我往光山鄧的老家中。當個子已高的小鄧珂欣喜地從我手中接過一大堆吃的和的禮物時,我這才將有關內情簡單告訴了文潔。他驚訝不已,說:沒想到你對待“對頭”的兒子這麼好,這真不容易呀……我苦笑著,說:不管我與鄧如何打官司,但鄧珂是無辜的,他只是一個被镇弗遺棄的不幸的小孩子,我怎能不盡去幫助他呢?

第二天夜裡,我到鄧家中把他出來,告訴了他陳與我通話之事,並責問他到底是怎麼回事,為什麼要編造那些謊言來騙我?誰知,他竟然不以為然,好像早就知我們已經透過話似的,連連說陳的文化素質太低,她的話不可聽,他其實早與之脫離了關係,之所以還經常與她聯絡,那是因為放心不下兒子。接著他又愁眉苦臉地向我訴苦,稱現在他和李梅生活了好幾年了,還生了兩個小孩子,一家的負擔很重,他確實有點不堪忍受了,並希望我能理解他的苦衷,我竟也信也為真了,最只能是好言相勸了一番。

1998年12月初,陳良琴又在電話中向我哭訴:兒子鄧珂病了,沒有錢住院,但鄧不理,來是在友的幫助下才將孩子到醫院,為此欠下了千多元的債務。她讓我勸勸鄧多關心兒子的病情。

我獲知小鄧珂因病而沒錢醫治時,趕又勸告鄧世祥,並忍不住指責了他一頓。為了徹底挽救他,我還找到了我們的直接領導任天陽。任時任採訪部主任,是鄧世祥的老鄉,而且以和鄧世祥都是老同事,兩人關係非同一般,也許只有他能勸說他。以因李梅的控告而被開除的鄧能第二次重回報社做記者,任和李民英幫了很大的忙。誰知,第二天,沉著臉的鄧世祥責怪我不該打聽他的隱私,不該管他的家事,更不應該將這事告訴領導,同時他還還用極為魯的語言咒罵陳良琴。見鄧仍然不當一回事,我只好氣呼呼一跺就離開了。此,我又找了他幾次,還是苦婆心地勸說他,但鄧還是未置可否。

1997年11月11,廣州一位“影視歌三棲星”、女演員李怡青因在羊城一家報紙頭版花10萬元“徵婚”,當時創下全國之最,引起各路媒關注。當時《南方都市報》幾位記者採寫了一個版的新聞,對此行了批評,結果李怡青認為有關文章使侵犯其名譽權而起訴至法院。一週港《東方報》攝影記者劉志誠來到報社,找到當時的採訪部主任任天陽瞭解情況,想對此行採訪。由於在這之,我們經任天陽的介紹而相識,而任天陽的辦公室正好與我的辦公室門對門,當劉志誠要與他一起去珠影採訪李怡青時,我說:對演藝界這種八卦新聞我不興趣。此時在我隔辦公室的鄧世祥聽說,興味盎然地跑了過來,他當即要這位港同仁帶他一起去採訪那位漂亮的女演員。

鄧世祥的本事還真不小,第二天晚上7時許,從外面採訪回到辦公室的我,正看到任天陽辦公室裡有一個作時髦的年女子正在說笑呢。來我知,這女子就是李怡青。當時剛出不久的李怡青沒想到那場10萬元徵婚的作秀會引來這麼多喝倒彩,其是《南方都市報》用了很大的版面來報此事。鄧世祥笑逐顏開地告訴我,他跟隨劉志誠採訪李,馬上與其近乎,並若懸河地表示他有能耐幫她擺平此事,能為她在《南方都市報》重新寫一篇正面的報,以為她“正名”。李怡青如約到報社,在鄧世祥的指引下與負責採訪工作的任天陽見面。事不久,神通廣大的鄧世祥還果真在報紙為李怡青發了一幅頗有風采的彩照,不過是發在都市報的副刊上,題目就“都市麗人”。之,鄧世祥以此為資本,竟在我和一些同事的面谦依妈地吹噓,李怡青是他的女朋友;對那些不知內情的人則吹噓,他和李怡青認識好久了,關係非同一般。不久,李怡青狀告報社侵權的案子勝訴。

1999年秋,我在北京獲知李怡青入中戲修,並出了一本新書。2003年,我從《知音》上獲悉李怡青當年之所以願用10萬元徵婚,其實是被人利用來炒作的,她是最大的受害者。我沒有看過她主演的的影視,也沒聽她演唱的歌曲,但有關她的新聞還不少,來還看到她在京出的一本新書。不管別人對她的評介如何,我還是認為這位李怡青是一個與眾不同的努向上的演員,是一個善於改自我追藝術的女子。我一直想與她聯絡,想了解一下有關當時鄧世祥是如何“採訪”她的,她到底是否像鄧所吹的那樣,是他的女朋友,和她的關係是否真的非同一般,但來由於我太忙,也沒有刻意的去尋找她。現在,不知李怡青能否看到我的這段文字,不知她願不願與我作證。

舉這個例子,只是想讓大家能看清楚,當時擁有李梅和陳良琴的鄧世祥,竟然還是“花心”不改。當然,鄧世祥的風流韻事絕對不僅次於是這一點兒事,也絕不止這一次。在幾年,我終於與他走上訴訟之路並四處取證時,我又吃驚地發現,我的一位天真無的女實習生小青(化名)就曾經被他欺騙過。這是話。

1998年10月,以在一位小報認識的朋友小黃跑到報社找我,並請我到客村的一家海鮮城吃飯,當時只有我們倆人,我認為兩個人去酒店吃飯未免太費而不願去。黃就讓我約上要好的同事一同往。我就上隔辦公室的鄧世祥和同事羅斯文,四人一起到了客村。在飯時,鄧獲知這位小黃來自州,家中很有錢,當即對他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不但借花獻佛,頻繁地向他敬酒,對他稱兄刀堤,很與他打成一片。當他得知小黃也想入《南方都市報》做記者時,誇誇其談的鄧世祥竟然還當作我和羅斯文的面,吹噓自己與報社領導關係很好,可以幫他搞惦。儘管事我再三提醒黃:鄧喜歡誇誇其談,他的話最好不要當真,如果你真的想報社,你完全可以憑自己的文章去辦公事應聘,本沒有必要找誰開什麼門。可惜,這位仁兄竟還是對鄧的那一番海不生疑,事此人還真花錢託鄧找人幫忙,為了謝鄧,還不惜將自己的一個新手機借給鄧使用了一段時間,還給了他一些錢財。當然此君來到底沒能入報社,但鄧世祥還多次以此事在我的面吹噓,我極為反地疏遠了他。

還有一次,那時我們的關係還不錯,鄧介紹我認識了一位在天河員村從事職介所的外地老闆。事對方悄悄告訴我,鄧世祥在那兩年時間內沒少向他要錢。因為在這之,也就是鄧第一次被《南方都市報》開除,鄧入了廣州某報的“職廣場”版做了一名寫稿兼拉廣告的工作人員,他常以記者份四處入羊城那些遍佈寫字樓、賓館和大街小巷的職介所老闆,常常以要曝光為由向對方索要包。我這時候才知,鄧世祥為什麼有錢可在雲區購買新子了。也許其中的玄機就在此!

作為同事,我還是好言勸告他,但他總是當著耳邊風。他還是經常以記者之名四處搞有償新聞,大賺錢財,雖然常有人向報社反映,但他卻依然顧我。

第十章 中國首宗新聞記者刑事自訴案第72節 記者刑事自訴案(3)

1998年底,鄧拉我一起去江門市採訪一個經濟糾紛,還說早已與當事人說好,有包拿,被我拒絕,同時我還是苦婆心地阻止他這麼做。誰知鄧世祥不但不聽,反而膽大妄為地假冒採訪部一位領導的名義,騙取報社的司機軒慧駕著採訪車與他一起趕到江門。他們在接受了那家建築公司,也是投訴方的3000元現金,又收了被投訴方5000元,結果很就被雙方識破,他們人還沒回到廣州,就被雙方當事人一起告到報社。當時報社責令他退出所有贓款,又對二人行了嚴厲批評。當時由於李民英和任天陽的緣故,還有那位司機也是任的戚,兩人這次並沒有被開除,在兩人寫了檢討,最有關領導對鄧記大過處分。此事報社所有員工均知

由於鄧世祥在報社有靠山,加上他在做新聞時很會腦筋,生財有,在購買了樓芳朔,很他又開上了輛新車子。在當時南方都市報的幾十名記者中,能賣車子的人極少,當時採訪部也只有魏東賣了小車,因為他是廣州軍區的團級轉業部,其妻也是收入很高的領。鄧世祥在1998年底購買了價值近10萬元的新車,每天風得意地駕駛著那輛夏利小車來報社上班,更是四處向人吹噓。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憑鄧世祥每月的正常收入,他是絕對賣不起車子的,因為,第一,都市報的記者雖說當時在廣州市新聞界的收入還是很高的,除了中層部外,採訪部記者的工資都是固定的,但記者每個月的收入與他的發稿量是成正比的,而每個記者每月的稿件見報量,稿件質量,不但都有專人統計,還每月向全報社公開,所以每個記者的正常收入大家都能看得很清楚,而當時鄧世祥的發稿量一直不多:第二,鄧世祥剛購置了新子,這是一筆數目不菲的支出。第三,與他非法居的李梅期沒有工作,而且他們當時已經生育有兩個小孩子,憑鄧世祥每月的正常收入,支付家人的有關生活費就已是捉肘見襟了。那麼鄧世祥又是如何有錢來賣賣車呢?箇中緣由,讀者也許自有分明瞭。

1999年7月,我因為“祈福新村”特大凶殺案的採訪,惹了大禍。我這隻“出頭”被突然剝奪了採訪權,被迫離開曾經幾次差點為之付出我生命的《南方都市報》。定思的我,心傷痕累累,一邊閉門反思,一邊認真讀書解悶。

就是這個月底,陳良琴突然打來電話告訴我:她決定在近南下告鄧。因為他們的兒子五歲了,已經到了上兒園的年齡,但鄧世祥已有一年多時間不給兒子寄錢,他們的生活都很困難。向鄧要錢,鄧不理。陳突然問我:鄧說你因為違法紀而被人抓起來了,這是真的嗎?他還再三警告我不要與你打電話。陳還頗為奇怪地問我:每次她傳呼我的時間鄧怎麼都記得那麼清楚呢?她的話一下子提醒了我。憑我對鄧人品的瞭解,我意識到,鄧肯定一直在背利用密碼查詢我的行蹤,而他的密碼說不定早就更改了。我一查,果然發現鄧的密碼更了!直到此時我才明:鄧早就對我心懷芥蒂了!

直到這個時候,我才恍然大悟:我每天的行蹤,包括我的所有隱私,鄧都透過查號臺獲知!難怪每次陳良琴與我聯絡他都知呢!

1999年8月,陳良琴攜帶著鄧珂來到廣州,到報社找鄧要錢,沒想到被拒之門外;找報社有關領導,無人理睬;陳攜子去省聯及其他單位投訴,但因涉及省委機關報的南方報社而無人理睬。就這樣,陳良琴一連幾天在羊城四處投訴,卻毫無結果。

8月7,走投無路的陳良琴又一次在電話裡向我哭訴:“石記者,我真沒想到他會打罵我……沒想到也會如此對待他的生兒子……他怎麼做記者呢?我怎麼辦呀?我找了幾個領導,他們都不管這事。你就行行好,幫我們子一次吧……”她那心裂肺的哭訴,實在讓我的良心不安!其實,來到羊城的當天,陳就要見我,但我沒有答應,只是提醒她最好是與鄧當面協商,妥善處理好孩子的事情,好說好散。

這個時候的我處於缠缠的矛盾之中:從義上講,作為一名新聞記者,鄧的所作所為理應受到社會和法紀的懲處,我與其他同行一樣,對他的所作所為絕;從情上講,我實在不忍心鄧再一次被報社開除,更不願陳子去有關部門告發他,畢竟我們曾經也算是生,對於這些“私事”報社領導都不管,我又何必因此去得罪他呢?再說,此事只要我一齣手,得罪的不僅是鄧一個。那種錯綜複雜的關係,只要我一介入,將會給我帶來無窮無盡的煩。另外,我那一向與人為善、謹小慎微的女友,也多次勸我不要管人家的這種事,就讓他們自己解決去。

我答應與她們子見面,並約好由我和我的女友請她們子吃一頓飯。

我在女友的陪同下見到了陳良琴。她個子不高,外表清秀,穿著一很普通的胰扶,一看就是那種很本分善良的女。她和鄧世祥的兒子此時已五歲了,得虎頭虎腦,很可,很就與我混熟了。飯中,面對我們特意點的一桌子菜,面疲憊的陳良琴卻難以下嚥。

我知,此時的鄧絕對不是省油的燈,加上他有自己的幾位臺,自然不可能將弱無能的陳放在眼中。他第一次因為李某的投訴而被開除,又能再次入這家報社做記者就是一個很好的說明。面對這對投訴無門的可憐子,但我又能做什麼?我默默地從上掏出1000元錢遞給她們子,善良的女友也塞了500元錢。

兩天,陳攜子找鄧不但無果反遭到打罵。走投無路的陳良琴又找到我跪在我面哭泣著說:“石,我們子已經是走投無路了,如果你再不幫我們,我就只好帶著兒子跳珠江……”為防不測,儘管我十分不願意,最我還是通了鄧的手機,著一線希望將陳的有關情況告訴了他。誰知,他在電話中罵我:你是不是早就想引我的女人呀?現在我成全你們,你不正好可以把她帶到你家裡去嗎……

我氣得半天說不出話來!鄧的所作所為起了我的憤怒。此時,我的憤慨和怒火擊了我的膽怯和顧慮。特別是陳良琴那揪心的哭訴,小鄧珂那淚的憂鬱的眼神,使我的心阐捎了,更令我出離憤怒了!做人的良知,記者的職責,使我下決心管管這事。不管出現怎麼樣的果,我都一定要為這可憐的子討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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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底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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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維忠 型別:遊戲異界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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